無業(yè)男子劉龍念不思尋找正當工作,,卻與一惡勢力組織的糾集者樊華磅(已判刑)在一起瞎混,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,最終自食惡果。4月26日上午,,劉龍念因?qū)め呑淌伦?、故意傷害罪、非法拘禁?罪并罰被柳南區(qū)人民法院一審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,。
圖為今天上午的宣判現(xiàn)場
據(jù)悉,,劉龍念在2017年6月13日凌晨參與打砸柳南區(qū)某信息咨詢服務中心后,即于當年9月被公安機關列為網(wǎng)逃人員。去年2月28日,,他在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(qū)某酒店內(nèi)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,。今年3月28日,柳南區(qū)法院對他涉嫌惡勢力犯罪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,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查明,,樊華磅為傾倒建筑垃圾,、幫他人追債而從中謀利,,糾集被告人劉龍念等人,,以暴力,、威脅或者其他手段,,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為非作惡,,擾亂經(jīng)濟,、社會生活秩序,,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,形成惡勢力,。其中,,劉龍念參與了該惡勢力組織涉及的尋釁滋事,、故意傷害和非法拘禁等3起惡勢力犯罪事實,并在其間實施了持兇器毆打致他人輕傷,,毀壞他人財物,,以及為追債非法拘禁他人等具體行為。
該案已于2019年3月28日在柳南區(qū)人民法院進行開庭審理
法院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,,被告人劉龍念的行為已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,、故意傷害罪和非法拘禁罪。根據(jù)他的具體犯罪情節(jié),,應以尋釁滋事罪對他判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,,以故意傷害罪對他判處1年半有期徒刑,以非法拘禁罪對他判處半年有期徒刑,。
最終,,法院決定對劉龍念3罪并罰,對他執(zhí)行3年4個月有期徒刑,。在此之前,,該惡勢力組織的其他成員也已分別獲刑,其中糾集者樊華磅數(shù)罪并罰被判了5年半有期徒刑,。
記者 付華周 通訊員 冼旎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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