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上搶紅包要繳稅,?官方解釋來了,!
今日柳州|時間:2019-07-15 16:12 來源:本站原創(chuàng) 評論:0 點擊:2035
近日,#網上搶紅包要繳稅了#的話題再次沖上熱搜,。真是這樣嗎,?小編為大家進行了梳理。

日前,,財政部,、稅務總局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》,將部分原按“其他所得”征稅的項目調整為按照“偶然所得”項目征稅,。其中“網絡紅包”也被列為“偶然所得”,適用稅率為20%,。

根據(jù)官方解釋,,“網絡紅包”既包括現(xiàn)金網絡紅包,也包括各類消費券,、代金券,、抵用券、優(yōu)惠券等非現(xiàn)金網絡紅包,。
企業(yè)在業(yè)務宣傳,、廣告等活動中,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(包括網絡紅包,,下同),,以及企業(yè)在年會、座談會,、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,,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,,應征收個人所得稅;企業(yè)通過價格折扣,、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(產品)和提供服務等情形,,不征收個人所得稅。
需要說明的是,,《公告》所指“網絡紅包”,,僅包括企業(yè)向個人發(fā)放的網絡紅包,不包括親戚朋友之間互相贈送的網絡紅包,。親戚朋友之間互相贈送的禮品(包括網絡紅包),,不在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之內。
這下,,是不是仍然可以放心搶紅包啦,!
來源:人民網
責任編輯:趙優(yōu)優(yōu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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